智能制造与航空学院 2025 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结果公示
本名单公示期自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13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辅导员反映和通过实名或书面形式向智能制造与航空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超过公示期的,一律不予受理。
办公电话:0756-7510415;办公地点:机电楼105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