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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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一、依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结合学院实验室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实验室突发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确保实验室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保护实验人员生命及学院财产安全,防止环境污染,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事故造成的损失。
三、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实行院系两级管理,分工明确。对实验室突发的安全事故反应迅速,科学处置。
第二章适用范围
院内所有实验室和实训室。
第三章处理突发事故原则
一、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应坚持“强化意识、安全第一、综合治理、预防为主”的原则。
二、以人为本,妥善处置。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首先抢救受伤人员,同时工作人员要迅速引导师生疏散,撤离到安全地点,避免受到衍生事故的再次伤害。对于事故现场应采取“先控制,后清理,先重点,后一般”的处置原则,尽力将损失降到最低。
三、统一领导,协调配合。在预防和处置实验室突发的安全事故过程中,各部门、各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要在学院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委员会的统一指挥下,既要分工负责,又要相互配合、协同工作。
第四章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体系:
(一)成立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委员会,作为学院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的领导机构,成员构成如下:
主任: 付景川
副主任: 申永东张殿波李德昌许世立孙巧耘
委员: (以下按姓氏笔画为序)
孔建华付中力司玉娟 江连海朱一敏刘云德 刘向阳孙怀庆陈蕾陈守孔张滨张文梁严景阳 李翰戎周首南赵明静郑贵廷庞振平钟江帆高军青 徐丽丽徐德利盛梅曹聪 麻彦春谢嘉
以上委员随人事变动自行更替相应名单。
(二)成立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办公室,作为学院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常设在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办公室主任: 赵明静(负责全面工作)
张文梁(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三)各系(中心)成立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机构,即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系(中心)主任为组长,分管实验室工作的副主任为副组长,实验室主任作为安全员,其他成员应包括: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系秘书和辅导员等。
二、工作职责:
(一)学院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委员会以及常设办公室的职责:
1.组织制定学院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负责学院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的统筹管理,检查监督有关规章制度的落实。
3.根据学院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委员会的授权,对学院实验室的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4.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组织定期安全监察和应急演练。
5.受理学院实验室安全事故的报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实验室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6.每学期学院领导班子需对实验室安全进行专项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
(二)各系(中心)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
1.具体负责本单位实验室的安全建设、运行和管理。
2.根据专业、学科特点,制定实验室的具体管理规程、技术规范和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3.负责本单位人员的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
4.负责本单位实验室安全隐患和安全突发事件的报告、警示和处置。
(三)实验室安全员的职责:
1.检查实验室的日常活动,监督实验室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制止违反安全管理制度、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行为。
2.及时发现实验室的安全隐患并向实验室负责人和实验室主管单位报告。
3.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日志和安全事件记录,并及时归档备查。
三、成立学院实验室安全事故相关处置工作组
1.信息联络组。由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牵头,院长办公室等相关部门配合。负责全面了解、掌握实验室突发事故和事故处置的相关情况,及时向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委员会报告,并提出分析预测的意见;负责与相关部门协调有关事宜;负责向院内通报情况及向上级主管机关报告。
2.新闻发布、宣传组。宣传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拟定对外报道的口径,协调管理有关新闻机构对突发事故的采访;严密掌握师生对事故的反映及动态。
3.现场处置组。由保卫处牵头,相关单位配合。负责人员抢救和疏散、现场警戒和秩序维护,同时加强门卫盘查和校园巡逻,对重点要害部位(水、电、气、热)加强保卫等。
4.后勤保障组。由后勤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按照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委员会的要求,负责对水、电、气、热进行控制,为现场处置提供必要的物资、车辆、通信、饮食等保障,积极开展现场救护等。
5.安抚善后组。由人事处、工会、学生处、后勤处、财务处和法律事务办公室等组成,各相关单位要相互配合。妥善安置疏散人员和受伤人员的医疗、安抚和心理援助工作,做好饮食、住宿等后勤保障工作。
6.调查处理组。由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委员会确定相关人员组成,负责查明事故基本情况和原因,追查有关责任人并提出处理意见,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第五章运行机制
一、预防
1.实验室工作人员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首先完善预防、预警机制,开展风险评估分析,做到早防范、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加强实验室标准化建设,由实验室主任负责对实验设备配置、个人防护、应急设备器具、实验室安全行为、安全操作规程等做出明确规定。
3.建立实验室有毒有害化学试剂储存室。对加热设备,压力容器,剧毒、高毒、强酸、致癌、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使用登记制度。
4.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日常安全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管理,在实践中经常演练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
6.实验室主任要加强对实验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实战能力。
二、预警
1.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为各种危险品建立档案和使用记录,发现遗失、不当存放,立即处置。
2.重视实验人员健康检查,发现与实验室生物安全有关的人员感染或伤害立即报告、处置。
3.严格执行安全巡查制度,及时发现、消除隐患,对存在不安全行为的人员,有安全隐患的设备设施、用品用具,及时发出书面预警通知,提醒相关人员提高警惕。
三、安全状态监测
1.实验室日常工作中,与实验有关的所有人员均有义务对实验室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和举报。对举报有功人员,由学院进行奖励。
2.实验过程中,注意监控实验室内的状况,包括仪器主机、附件,特别是气体贮存容器及其主要连接件(管路、阀门等)是否正常;水、电、气状态是否正常;实验室内有无异常气味、异响;火苗、火花;空气中有无不明烟雾,地面上有无不明液体、固体等。
3.仪器设备检查由实验操作人员定期进行。包括对仪器设备电气性能的评估;对装载易燃气体钢瓶或其他容器的安全检测;对化学试剂存放使用的安全性检查;对实验室水、电、气等运行状况的检查。
四、信息报告
突发安全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在自救的同时立即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汇报,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如经初步处理仍无法控制,要立即报告学院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委员会、保卫处和地方应急处置单位等,请求协同处理。
第六章部分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一、试剂操作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1.强碱腐蚀。先用大量清水冲洗,再用2%醋酸溶液或饱和硼酸溶液清洗,然后再用清水冲洗。若溅入眼内,用硼酸溶液冲洗。
2.强酸腐蚀。先用干净毛巾擦净伤处,用大量清水冲洗,然后用饱和碳酸氢钠溶液(或稀氨水、肥皂水)冲洗,再用清水冲洗,最后涂上甘油。若溅入眼内,先用大量清水冲洗,再用碳酸氢钠溶液冲洗,严重者送医院治疗。
3.液溴腐蚀。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再用甘油或酒精洗涤伤处。
4.氢氟酸腐蚀。先用大量冷水冲洗,再以碳酸氢钠溶液冲洗,然后用甘油氧化镁涂在纱布上包扎。
5.苯酚腐蚀。先用大量清水冲洗,再用4体积10%的酒精与1体积三氯化铁混合液冲洗。
6.误吞毒物。常用的解毒方法有:给中毒者服催吐剂,如肥皂水;灌水或服鸡蛋白、牛奶和食物油等,以缓和刺激,随后用干净手指伸入喉部,引起呕吐。注意磷中毒者不能喝牛奶,可用5—10毫升1%硫酸铜溶液加入一杯温开水内服,引起呕吐,然后送医院治疗。
二、仪器设备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1.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要有接地保护,防止漏电。如仪器设备漏电导致人员触电,首先切断电源,若来不及切断电源,可用绝缘物挑开电线,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手拉触电者,也不能用金属或潮湿的物品挑电线。触电者出现休克现象时,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拨打120急救电话或调度院内车辆送医院抢救。
2.仪器使用中的容器破碎及污染物质溢出,立刻戴上防护手套,按照仪器的标准作业程序关机,清理污染物及破碎玻璃,再对仪器进行消毒清洗,同时在值班记录本上记载,并告知其他人员注意。
三、机械设备伤害事故应急处理
1.立即关闭机械设备,停止现场作业活动。
2.如遇到人员被机械或墙壁等设备设施卡住,应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请求专业消防人员实施解救。
3.在救护车到来之前应将伤员放置平坦的地方,实施现场紧急救护。
轻伤员(软组织伤、擦伤、皮肤裂伤和一般挫伤等)送院内医务室治疗处理后再送医院做进一步治疗。
重伤和危重伤员(骨折、脱位、严重挤压伤、大面积软组织挫伤、断肢、断指、内脏损伤和外伤性窒息引起的心脏骤停、呼吸困难、深度昏迷、严重休克、大出血等类伤员)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或调度院内车辆送医院抢救。
4.做好现场隔离工作,稳定现场师生情绪。查勘周围其他设备设施,防止因机械破坏造成的漏电、高空坠物、爆炸等衍生事故的发生。
四、火灾事故应急处置
1.实验室应按规定配备灭火器、灭火毯、沙箱、消防栓等消防器材,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经常检查消防器材的有效性并熟悉其操作规范,清楚安全通道所在位置。
2.局部起火。立即使用灭火器、灭火毯、沙箱等灭火。
3.发生大面积火灾。实验人员已无法控制,应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向消防部门报警,通知所有人员沿消防通道紧急疏散。同时,向学院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委员会和保卫处报告,有人员受伤时,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或调度院内车辆送医院抢救。人员撤离到预定地点后,实验教师、实验室工作人员、学生干部立即组织清点人数,对未到人员尽快确认所在的位置。
五、盗窃事故应急处置
实验室发生失窃案件时应立即向保卫处报案,在保卫处工作人员到达案发现场前,实验室工作人员要尽力保护好现场,禁止擅自进入现场和乱翻乱动现场物品,以免影响现场勘查取证工作。
六、信息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发生信息安全事件时须及时消除非法信息,恢复系统。无法迅速消除或恢复系统时应紧急关闭系统并立即通知校园网络中心协助处理。同时上报学院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委员会和突发网络(含微博)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
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
1.实验室发生污染事故后,现场人员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尽快通知本单位负责人或实验室主任,组织救助受伤人员,尽可能防止污染区扩散。
2.本单位负责人或实验室主任接到通知后,应迅速到达现场,指导相关人员实施紧急救援,如发现事故难以控制,要立即报告学院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委员会和保卫处,并请求地方相关部门援助。
3.发生污染事故的单位领导应针对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积极配合学院或地方相关部门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终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确保处置方法科学有效。
第七章应急响应的终止
在突发安全事故得到彻底控制后,经学院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委员会确定,终止应急状态。
第八章善后处理工作
一、在事故应急响应终止后,突发事故处理工作小组人员必须做好事故过程、损失及其他相关情况的整理、统计、记录工作。
二、事故现场调查完毕,即可对现场进行善后处理并恢复其正常状态。
三、组织相关人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做好以后的防范工作。
第九章附则
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定期评审,并根据重大事故的形势变化和实施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完善修订。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
2013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