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学年智能制造与航空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公示
发布人:于明珠 发布时间:2024/10/25 浏览次数:11
初审:于明珠 复审:李晓达 终审:黄景德
初审:于明珠 复审:李晓达 终审:黄景德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和《关于做好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校学字〔2024〕46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总体安排,认真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我院成立了认定工作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对2021级、2022级、2023级和2024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近期开展了认定工作。
学校及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整个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精准认定,现将认定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5日-2024年10月29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实名或书面形式向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超过公示期的,一律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756-7510415 ,办公地点:机电楼105办公室。
特此公示!